黃昏的時候,我再度回到倫敦塔橋,告別泰晤士河。
這是待在歐洲的第33個夜晚,明天即將搭機飛回台北。
我在Covent Garden把所有銅板給了廣場表演非洲鼓樂的黑人,把剩下的英磅全拿去買了一雙馬汀大夫鞋,打算把已經走到磨損不堪的NIKE球鞋,丟棄在倫敦。穿一雙全新的,適於長途行走的馬汀鞋回家是個好主意。
今晚倫敦的夜空高掛著皎潔的月亮,周圍陪襯著星光點點,天空是深藍的,像地中海地區的夜空,夜色寧靜而冷冽,我抽掉最後一根香煙,身上沒有一毛錢的英磅。
有陽光普照的倫敦,其實是很美麗的,像是生活順遂,容光煥發的妻子。可惜倫敦的晴雨,總是來的突然,讓你措手不及。
我終於得回臺灣了,我想我大概不會再回到倫敦。生命太過短暫,我可能沒有機會,也沒有意願再回到同樣的地方。
我正想像著下一個旅程,可能是開車橫越北美大陸,從西岸的舊金山到東岸的紐約。或是回到喜瑪拉雅山,棲息在尼泊爾或是不丹的某個寺院,據說累世都是居住於喜瑪拉雅山的修道者,我必須去找回前世的記憶。
直到目前為止,我的記憶仍然十分模糊,只有從小到大,不斷在夢中重復出現的,在空中飛翔的畫面,據說那正隱喻著前世的境遇。
我終於得回到台北,生活在那個叫人不安的城市,還好酷夏已過,冬日只是陰鬱,不致冰寒。
親愛的達公
回覆刪除你這夜晚的倫敦塔橋拍得真閃亮啊!
到倫敦,不買馬汀,絕對是不智的
親愛的阿貝
回覆刪除事實上,後來我買了兩雙馬汀鞋
一雙棕色、一雙黑色,一雙休閒、一雙上班也可穿
這兩雙鞋是去倫敦最物超所值的禮物
如你所言,英國美是美在鄉間,而不是倫敦
倫敦可以不用再去,牛津、劍橋或是蘇格蘭倒是值得一遊
還有~還有~
回覆刪除[利物普]也值得去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