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01/15

為什麼要有那麼多招標的預算呢?


【社會】再造歷史現場的四十七億元預算戰爭
http://www.new7.com.tw/NewsView.aspx?t=03&i=TXT20170106103300PFG

每次有這樣的新聞出現,我們就被限制在一個框架內思考:
1. 角色設定:公部門、文史團體、公關公司三方對峙
2. 公部門沒錢沒人
3. 文史團體沒有錢沒有經營能力
4. 公關公司不瞭解地方,只是要接案搶錢

真的是如此嗎?

每一個案子不同,一概而論可能有失公允,很多企業不想碰這類的事情,其實就是怕麻煩,怕牽扯地方勢力,大企業設置的基金會,是不是應該再多一個設定一個角色呢?

是不是取消一些補助案,錢省下來,公部門自營,或者是真正的不要使用招標的方式,直接委託給目前正在執行的基金會、企業、廠商、文史團體。

把去年招標的前三名請來議價,延續辦理去年的計畫,做的事情一樣,是否可以節省更多的經費呢?

是否我們要跳脫只是一直防弊的招標補助,浪費了更多的資源,執行成果也不一定好的框架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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